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尝到专利保护的甜头,也促使更多的企业来重视技术保护,在漫长的技术研发周期中,何时提出专利申请最有利是大多数企业迷茫的一个问题,那么,下面高沃知识产权分别从几个方面简单分析一下最佳的申请时机是何时。
一般来说,产品研发大概包括以下四个阶段:项目确立、产品设计研发、产品试制、批量生产销售。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我国对专利权的授予实行先申请政策,即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基于以上原则,那是不是在完成第二个阶段的研发阶段完成后就需要申请专利呢?事实上,这是在实际代理中企业提出专利申请最常见的申请时机,但这个并不是唯一的确定答案,其实根据情况的不同,我们还有更多的选择。
>>>>其一,我们的研发进度落后,对手公司速度明显快过我们。
在实际的研发过程中,研发速度很大程度上依靠工程师的智力比拼、学问的较量,但是还有一小部分就是依靠可遇而不可求的运气,故而研发周期并不像生产周期那样可以精确计划和预期,如果真的遇到瓶颈研发速度落后于对手,我们可以通过提前申请时间的方法保证专利权落 入我方。
没有得到最佳方案也可以申请吗,怎么操作?其实权利要求的设置比较类似研发的一般思路,权利要求1就是研发的第一个阶段——初步设计,即明确产品的主体结构、基本功能、模块等;其从属权利要求就是对权利要求1的进一步优化、改良,比如对其中的零部件进行确定,连接方式优化等,那我们在申请时完全可以在从属权利中尽可能多地暴露点值,使后续的改进落在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并且保存后来进行修改的基础。
那么如果后续改动的程度太大怎么办呢?如果改进程度大,完全跳出了原来的发明构思的话,完全可以再申请一些专利。我们说的这个只是在跟对手具有相似发明构思的产品如何抢占先机的方法,如果后期的研发成果完全跳脱了原有的发明构思,那么我们也就不怕对手的竞争了。
>>>>其二,那我们所有的申请时机都定在设计完成阶段可以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对第一个问题的论述中已经提及,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初步设计完成后,必然会经过多次的改良和完善,如果初步设计的产品方案的主体结构并不确定,后期可能会进行深度修改,此时用初步设计申请专利就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比如申请的专利保护的产品与最终生产销售的产品不匹配,这样不但会增加企业成本,浪费企业资源,同时由于在先申请公开了一部分技术特征,很可能会影响在后申请的产品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因此,在这种初步设计的产品方案缺陷明显的情况下,等到产品的设计方案定型后再申请专利比较合适。
>>>>第三,最晚申请时机是什么?
一般说来,在产品进入销售阶段之前是最晚的申请阶段,因为一旦开始销售,审查员认为是可以通过逆向工程分析得出的产品,一旦上市销售,就会成为现有技术,造成专利权的无效或者专利申请新颖性的问题。
另外,对于无法通过逆向工程分析得出的产品,比如医药产品等,公众很难通过逆向过程获知其配方和制备方法,这种情况就可以在销售后合适的时机申请专利。但是,这种延期申请的策略也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好饭并不是不怕晚,但是时间不到也不能做出一碗好饭,专利申请的时机亦需要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型、不同的领域特点、市场的情况、对手发展情况来综合判断。如果您不知道何时提出专利申请合适,欢迎您来咨询高沃,我们会就您的产品为您提出最合适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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