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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沃荣誉

“互联网+”时代 盗版就可以任性了么?

      文/高沃知识产权  作者/专利四部李佳星


 
      科技进步移动互联网快速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通过手机互联网收看影视节目,网络视频看似处于蒸蒸日上的情况,但是电影电视剧视频节目被随意转载,盗版正将网络视频推向生存与毁灭的十字路口!权利人动辄花数千万买的电影电视剧节目,被其他人用极小的代价随意获取,极大的损坏了权利人的利益,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将没有人再去从事网络视频行业,将来我们普通观众也没有这么多优秀了影视节目供我们欣赏!现在又有了新的盗版形式,涉嫌在手机平板客户端电视机顶盒内置视频聚合的侵权案例正在不断增多。



      技术革新给用户带来便利的同时给维权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与网络版权有关的法律诉讼,需要一些新的方法保护版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诉前禁令,是相关权利人认为对方确实是侵权了,而这种侵权又具有紧迫性,和难以有效弥补损失的情况,可以申请法院对对方进行要求,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法官就会对权利人提供的证据判断权利人胜诉的可能性的大小,如果说判断权利人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就会要求原告提供相应的担保金,然后做出临时的禁令,这也是对打击互联网盗版侵权做出的一些新的尝试!随着网络发展的不断进步,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也会邀请相应的行业协会进行调解,尽最大可能在鼓励创新和保护版权做最大平衡!另外,司法机关加大对盗版出版物的打击力度,如“思路网”的被查处,“动漫星”网站侵犯动漫作品著作权案,“爆米花”网站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等!



      虽然打击盗版出版物工作依然面临很大挑战,但是只要将一些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强化,用法律的手段,加强版权保护,盗版将无路可行!

      本文版权归高沃知识产权所有,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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