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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 | 浅谈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撰写技巧

 一、什么叫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

1、《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以下简称为本章)所说的计算机程序本身是指为了能够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计算机程序本身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

2、本章所说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是指为解决发明提出的问题,全部或部分以计算机程序处理流程为基础,通过计算机执行按上述流程编制的计算机程序,对计算机外部对象(对某种外部运行过程或外部运行装置进行控制,对外部数据进行处理或者交换)或者内部对象(对计算机系统内部性能的改进,对计算机系统内部资源的管理、对数据传输的改进)进行控制或处理的解决方案。(注:并不包括对计算机硬件的改进)

二、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审查基准

1、不属于A25.1第2款规定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计算机程序本身或仅仅记录在载体(例如磁带、磁盘、光盘、磁光盘、ROM、PROM、VCD、DVD或者其他的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必须包括技术特征。

2、符合A2.2必须构成技术方案。即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解决技术问题,在计算机上运行计算机程序从而对外部或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所反映的是遵循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并且由此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

三、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1、说明书的撰写

应当从整体上描述该发明的技术方案之外,还必须清楚、完整地描述该计算机程序的设计构思及其技术特征以及达到其技术效果的实施方式:说明书附图中应当给出该计算机程序的主要流程图;以所给出的计算机程序流程为基础,按照时间顺序,以自然语言对该计算机程序的各步骤进行描述,以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通过流程图和说明编制出能达到技术效果的计算机程序为准;必要时,可以用惯用的标记性语言简短摘录某些关键部分的计算机源程序以供参考,但不需要提交全部计算机源程序。

2、对权利要求的撰写

a、可以写成方法权利要求,也可以写成与方法权利要完全对应一致的产品权利要求,这种产品权利要求中的各组成部分应当理解为实现该程序流程各步骤或该方法各步骤所必须建立的功能模块,由这样一组功能模块限定的装置权利要求应当理解为主要通过说明书记载的计算机程序实现该解决方案的功能模块构架,而不应当理解为主要通过硬件方式实现该解决方案的实体装置。

b、但是,对于许多计算机程序的设计者来说,更为重要的是保护程序方案本身。如果对于这类权利要求仅以方法权利要求的形式给予保护,则会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由于诉讼对象选定及取证的困难可能导致专利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而功能模块构架产品权利要求只是对于全部以计算机流程为依据的发明的一种产品保护形式。(仅仅涉及处理器和存储器)而,这种涉及计算机程序的,或多或少都会有处理器、存储器外的其他硬件设备的参与、难以明确的判断是否就是全部以计算机程序流程为依据,因此,我们将这种功能模块构架产品权利要求改进为实体产品权利要求。

c、下面看两个例子
例1
一种控制装置,包括控制器和存储器,控制器被配置为执行以下算法/程序:......

从撰写形式上,虽然想保护一种实体产品,但是其全部的算法是在通用的计算机处理器上(控制器)的应用层上实现的方案,整个算法/程序的执行也无需其他硬件设备的参与和交互,并没有采用具体的结构对产品权利要求进行限定,因此主题类型与限定的内容不适应,不符合《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对实体产品要求清楚的限定。

例2
一种导航装置,包括:显示单元;接口单元;控制器,被配置为执行进行以下步骤:将数据传输给接口单元,将数据显示在显示单元中,......

采用上述方式撰写的权利要求,其产品包括了各硬件组成部分,虽然都是公知的,但是产品的新功能并非单独通过处理器程序来实现的,而是通过处理器与外部设备之间的交互配合共同实现,这使得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产品通过各部分组成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能够清楚地限定,因此这样的权利要求是清楚的,符合《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的规定。

综上所述,对于控制领域中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产品权利要求的撰写,关键在于:产品权利要求是否还包括除了处理器和存储器以外的其他硬件,以及处理器执行的控制算法/程序的各步骤是否包括其他硬件设备的参与和交互。

同理的,在答复如下审查意见:想要保护的是一种实体产品,但是权利要求限定的硬件结构只有处理器和存储器,并没有记载其他的硬件部件以及执行过程与其他硬件进行交互的技术特征时,如果说明书中记载了其他的硬件部件,可以考虑写入其他硬件部件与上述处理器的交互关系以请求保护实体权利要求;否则按照功能模块构架方式进行修改以请求保护功能模块构架形式的产品权利要求。

本文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法审查指南2010[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
2、浅谈控制领域方法类产品权利要求的撰写形式,肖薇等,2013年,《中国发明与专利》,2013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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