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代理律师: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麻莉坤律师
冲破藩篱见曙光,近日,北京高沃律所代理的湖南德远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德远食品公司)祖上传承的百年老字号品牌德遠興,经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审判,最终冲破八重障碍,认定诉争商标与八件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诉讼成功授权。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收到判决,北京高沃律所的律师团队倍感激动和欣慰!
案情回顾
诉争商标标识
德远食品公司前身是1858年为谋生计创立的德远果子铺,距今已经有165年的发展历程,当年的糕点小作坊现在已经成为日产量10万枚葱油饼的中式糕点老字号品牌,而百年德遠興传承的接力棒也交接了六次,2021年,易先生作为第六代传承人接棒德遠興,正式创立德远食品公司,从传统的零售、商超贸易,逐步向正规化、现代化的食品生产企业转变,是德遠興从1到N的发展过程,深刻诠释了立德致远,因味而兴的经营理念,此标志着德遠興迈进了中式糕点复兴品牌战略。
为了全面保护和发展德遠興商标品牌,德远食品公司于2021-06-18将已经取得版权登记的德遠興DEYUANXING 德及图标识(下称诉争商标)向国知局提出商标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0类别商品项目上。国知局经过商标审查和评审认定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三至九(共八件引证商标,八重在先障碍)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规定的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驳回诉争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商标比对图:
德远食品公司不服驳回复审决定,特委托北京高沃律所的律师团队代理本次行政诉讼。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向客户深刻了解德遠興品牌的创立初衷和发展历程,仔细查询客户名下商标申请注册情况,积极搜集相关案件材料,指导当事人提供搜集证据,制定缜密、全面的诉讼策略和方案,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过一审审判,在充分听取承办律师的庭审意见和主张后,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北京高沃律所律师团队冲破八重在先权利障碍,全力助力百年老字号德遠興诉讼成功授权。
法院认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一审审理作出(2023)京73行初764号《行政判决书》,认定:本案诉争商标为图形文字组合商标,由文字德遠興、字母DEYUANXING以及含德字图形组成。从整体外观上看,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德字及围绕德字进行的艺术加工差异较大。从组成部分来看,诉争商标由德遠興、字母DEYUANXING以及含德字图形组成。而引证商标多为德字或与德字相关的艺术加工。从呼叫来看,诉争商标呼叫方式与各引证商标有显著区别。结合原告提交的诉争商标的使用、宣传证据,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共存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故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被诉决定相关认定有误,本院予以纠正。判决撤销驳回复审决定,责令重新作出决定。
价值呈现
德远食品公司自1858年为谋生计创立的德远果子铺,距今已经有165余年的发展历程,易先生作为第六代传承人接棒德遠興,正式创立德远食品公司,也是为了大力发展德遠興品牌,使德遠興迈进中式糕点复兴品牌战略,知识产权保护是品牌发展的基石,将德遠興商标品牌进行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将百年老字号品牌一代代传承下去,大力弘扬品牌文化,让每一个百年都精彩绽放。
结语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鱼水近期在接受中国妇女报的采访时强调知识产权的春天必将更加美好。
北京高沃律所作为专业从事知识产权诉讼维权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不忘初心,再接再厉,秉承全心全意为客户解决问题的宗旨,为当事人的知识产权保驾护航,为知识产权的美好春天贡献绵薄之力!
律师简介
麻莉坤,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资深知识产权律师,2008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专注于知识产权商标授权确权、民事维权、不正当竞争等专业领域,办理过千余件商标行政诉讼案件,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最大限度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先后服务于羚锐制药、神威药业、口水娃、思远影业、江苏伊例家、青岛帝森、动视云科技、金蚂蚁集团、德远食品、兰陵美酒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