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沃代理“狐狸”商标撤三答辩维权成功

来源:  添加时间:2016-11-29

       马克思福克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于2015年11月19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广州泽楷皮具有限公司注册的、使用在第18类别钱包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第4046274号商标。广州泽楷皮具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司代理该商标的撤三答辩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案情回顾:


       广州泽楷皮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坐落于享有世界皮具贸易中心美誉的广州市白云区。是经意大利狐狸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中国地区唯一合法代理,并将狐狸/金狐狸/FOXER皮具品牌商标成功转让我司,授权生产与销售狐狸/金狐狸/FOXER及品牌LOGO在内的系列皮具产品。

       企业品牌标识具有象征功能、识别功能,是企业形象、特征、信誉和文化的浓缩,一个设计杰出的,符合企业理念的品牌标识,会增加企业的信赖感和权威感,企业品牌标识就是一个企业或产品品牌的代表。答辩人独创了商标标识,被撤销商标是答辩人众多狐狸、金狐狸、FOXER、狐狸图形系列商标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作为其事业发展的核心进行推广使用。申请人马克思福克斯申请撤销答辩人的商标纯属恶意行为,完全是其妄图抢夺18类别的商标所有权,对此种做法不应予以认可,应当核准被撤销商标继续有效。



       被撤销商标狐狸在2013年至今一直在多家实体卖场、网络商城上持续进行销售,答辩人并未停止过对狐狸商标的合理使用。答辩人利用互联网面向群众的广泛性优势,与天猫商城合作,开办了狐狸箱包旗舰店,销售状况良好。被撤销商标以包罗万象,潮无止境为口号,在产品的包装盒上将狐狸品牌放置在显著位置。答辩人对被撤销商标品牌的服务有一套行为有效的实体贸易销售、推广链条,并且得到了非常可观的收益和大好的发展前景。

       综上所述:答辩人注册的、使用在第18类别钱包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第4046274号商标,为答辩人长期持续使用,并成为答辩人拓展市场的主打品牌。而且商标作为答辩人公司的重要品牌商标,早已宣传、使用多年,该商标对于答辩人来说意义极其重要。申请人马克思福克斯的撤销行为明显存在恶意。由于我司律师的分析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4046274号商标注册在第18类别钱包等商品上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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