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沃代理“ONEMAN”商标驳回复审维权成功

来源:  添加时间:2020-07-14

北京万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注册在第28类的34984680号ONEMAN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案情回顾:
 
申请人是从创建初期就立志做品牌企业,品牌意识深入骨髓,成为企业文化的基本信念和企业成功的关键要素。从开始的商标策划到注册,每个过程围绕打造万门品牌进行,申请人认为品牌不仅仅是外在的视觉形象符号,更是贯穿整个企业经营活动体系。
 
本案第G998456号引证商标2,该商标专用期限从2008年08月01日至2018年08月01日,在商标网上,已显示该商标无效。现今为2019年07月,至今其所有人尚未提出续展申请,故引证商标2不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申请商标为申请人企业字号万门的音译形式,具有具体的指向性,而引证商标代表的是汉字奥德曼。
 
商标对比图:
 
 
首先,申请商标为申请人北京万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商号万门的音译,代表了汉字万门的含义,申请商标明确指向了申请人,与申请人形成了紧密的联系,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其次,申请商标不仅作为申请人的名下品牌,更是作为申请人系列商标的延续,是申请人的独特创作。
 
最后,万门,寓意在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可以广泛利用优质的网络资源,为自己打开千万扇学习之门。体现了申请人利用中国的网络优势创造和分享高等教育,以此助推祖国科研,教育之路探索前进的步伐。
 
引证商标是其权利人深圳市奥德曼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字号奥德曼的音译,代表的是其权利人本身,无特殊含义。
 
申请商标整体采用宋体书写,字形横短竖长,笔画横平竖直,起落笔有棱有角,整体标识呈现给观者一种醒目舒适、简洁、果决干练的视觉感觉。
 
引证商标是由字母O+DE+MAN构成,字母圆润饱满,整体间距均匀,无任何装饰,故,引证商标整体整齐、大方。
 
申请商标是汉字万门的音译,同时,申请商标在实际中也是与汉字万门结合使用的,故,消费者在实际中定是将申请商标呼叫为wànmén
 
引证商标是汉字奥德曼的音译,故,以汉字奥德曼呼叫,呼叫为àomàn
 
本案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英文相差一个字母,各自具有明确的指向性,使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不判为近似商标。
 
由于我公司律师分析的有理有据,商评委最终裁定34984680号ONEMAN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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