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标大维权!从“苏咪啦”案看中小商家如何打赢恶意抢注战

来源:  添加时间:2026-06-08

在中小微企业品牌发展过程中,未注册商标的在先使用权益保护一直是痛点。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结的“苏咪啦”商标无效宣告案(商评字[2026]第0000057918号),精准适用《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明确了同区域同业竞争者的“其他关系”认定标准、在先未注册商标的保护门槛及类似商品的界定逻辑,为中小商家防御恶意抢注、维护品牌权益提供了权威司法实践样本,也彰显了商标法遏制恶意注册、维护诚实信用原则的核心价值。


▌案情回顾:


恩平市苏咪啦烘焙店为当地经营十余年的本土烘焙品牌,长期线下线下经营,积累了稳定的市场口碑与客户群体。2024年3月,自然人何某葵在第30类商品上申请注册第77570678号“苏咪啦”商标。


为维护自身在先品牌权益,2025年6月,恩平市苏咪啦烘焙店委托高沃知识产权针对该争议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申请。案件受理后,高沃团队迅速启动专项办案流程,凭借扎实的证据梳理、精准的法律适用、严密的逻辑论证,最终助力客户成功维权,争议商标在核心烘焙商品上被宣告无效,有效守护了申请人深耕多年的本土品牌。


(一)申请人无效宣告核心理由:


1、“苏咪啦”作为在先字号及商标,经长期使用已具备较高知名度,被申请人注册行为系恶意复制摹仿;


2、双方为地域临近的同行业竞争者,被申请人明知申请人在先商标,仍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3、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商标共存易导致公众混淆,且被申请人存在抄袭迪士尼、哆啦A梦等品牌的恶意注册习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二)关键证据支撑:


1、在先使用证据:2014-2018年微博/微信宣传截图、门店门头与装潢照片、2016-2025年销售发票、美团入驻协议及订单记录、完税证明;


2、地域与同业关联证据及主观恶意佐证:双方经营场所距离证明、被申请人同业经营资质、被申请人抢注知名品牌的线索。


(三)裁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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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争议商标在“饼干;三明治;月饼;汉堡包;糕点;蛋糕;面包;馅饼(点心)”商品上的注册无效,在“咖啡;茶”商品上维持注册。


▌案件意义与启示


在烘焙、餐饮、小店创业圈,不少老板辛苦多年攒下的口碑、打响的品牌,一不留神就被人抢注商标,辛苦成果眼看要被“摘桃子”。“苏咪啦”案是中小实体品牌对抗商标恶意抢注的典型胜诉案例,既有力遏制了商标投机乱象,维护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也为广大烘焙、餐饮、零售等线下中小商家提供了清晰的维权路径。


本案的核心价值,在于细化了《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适用场景,明确了中小微未注册商标的保护规则:对于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存在竞争关系的市场主体,即便无直接合作、隶属关系,其明知他人品牌在先使用且具备一定知名度,仍恶意抢注相同近似商标的,可认定为法条规定的“其他关系”,其注册行为依法应予无效。同时,裁定清晰界定了烘焙核心商品与周边饮品商品的类似范围,为后续同类案件的商品类似判定提供了参考。


给中小商家的启示:


品牌是中小微企业的核心无形资产,面对商标恶意抢注,并非只能被动妥协。规范留存经营证据、精准运用法律规则、依托专业知识产权服务,即可有效守住多年经营的品牌成果,规避“辛苦创业、他人摘果”的行业困境。


如果你的品牌也遇到商标抢注、侵权纠纷,可以选择专业、靠谱、有经验的知识产权代理团队,如高沃知识产权,用专业实力帮你守住品牌、打赢维权战!


本案商标代理人:贾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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