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5日,商标局下发通知书,自然人申请商标不再参考个体户范围,这个对想要申请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自然人来说,终于得到了平等的对待,得到了宽容。(附:下图为公告内容)
忆往昔:公司申请商标,不参考营业范围可以45个类别随意申请,然而个体户申请却有着千难万阻,必须与营业范围相符合,这使得很多想要扩充保护以及想要拥有更多知识产权的自然人来说是不公平的,相对于企业申请商标,自然人申请更像是后娘养的,过分苛刻。
看今朝:在今年这个历史性的时刻,自然人申请商标终于受到了平等的对待,与公司申请待遇一样,大大解决了很多民营企业在其他类别被抢注册的问题。对自然人申请商标有了更全面的保护。另外,在以往的维权经验中,很多企业还在以 “自然人个体户执照虚假为由提出异议,或者无效宣告,或者以自然人申请个体户营业范围虚假”为由提出维权诉求。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实体问题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程序问题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而今,该通知属于程序性的问题,适用新法新规定。以后再以“营业范围虚假,自然人注册超范围申请的商标”为由维权,就不成立了。
编者按:商标申请不是企业的专利,自然人申请商标政策的放开显示了知识产权面前权利与义务的平等,这一政策无疑显示了知识产权的进步,对于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作者:高沃国际知识产权 答辩部 辛莹
本文版权归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所有,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