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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原诉,再见“中国好声音”!

  2012年,《中国好声音》一炮走红,不但为“引进类”综艺节目打开了一扇大门,也让制作方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赚的盆满钵满。


  转眼4年时间过去了,无论制作模式,还是后期配合,《好声音》都走上了快轨。当大家均将这一节目视为灿星的“亲儿子”,且目前灿星方面也已经着手准备《好声音》第五季时,版权方面却出了意外。


  事件缘由 
  “the Voice of...”节目是荷兰Talpa公司开发的以歌唱比赛为内容的真人选秀节目。在Talpa公司授权下,第1至4季“中国好声音”由灿星公司于2012年至2015年间制作播出。


  2016年1月28日,唐德影视宣布,公司以6000万美元的价格,购买荷兰Talpa公司《The Voice Of……》4年的模式费用。而Talpa方面将向唐德影视授予《……好声音》(“The voice of……”,以下简称《好声音》)节目相关权利,并向后者提供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唐德影视将拥有《好声音》的使用,包括发行、营销、广告及其他开发模式,以及授权他人使用或开发的权利。


  紧接着,1月27日,Talpa Global BV发布声明称,已经在1月22日向灿星的母公司星空华文中国传媒提出了临时禁止令,禁止星空华文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


  次日,1月28日,灿星方面也发布声明,控诉Talpa不但索要亿元天价版权费用,形同勒索,而且单方面撕毁合约,毫无信用。灿星同时表示,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相关海选并不会终止,也不排除公司自主研发《中国好声音》的可能性。“版权大战”一触即发。


  灿星开录“2016中国好声音”
 

  6月20日,灿星版“好声音”正式开录。今年灿星版“好声音”仍命名为《2016中国好声音》。
  模式版权纠纷迫使灿星最近疯狂寻找原创方案,灿星的模式顾问、乐正传媒研发咨询总监彭侃告诉记者:“原‘好声音’总导演金磊曾数次带队前往美国取经,最终的道具椅与迪斯尼团队联手打造。从升降椅到电梯,再到最后选择滑椅,经历了漫长的讨论和论证过程。”


  果不其然,有业内分析师认为,灿星的仍然选择了“换汤不换药”的老套路。虽然灿星没有使用《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名,而是改为《2016中国好声音》。但是,这个唱歌选秀节目仍采用4位导师选择学员的模式:节目中,导师不再背对学员,盲选形式改为每位导师面前设置一道门,阻挡视线。每当遇到“好声音”,导师就按下按钮,门升起后,导师乘坐战车,从高达4.5米的顶端,沿着10米长的轨道迅速冲到学员面前。也就是说,“转转转”变成了“冲冲冲”。
 

  唐德影视请求法院作出诉前保全裁定


  灿星开录《2016中国好声音》之际,唐德影视请求法院作出诉前保全裁定,责令灿星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和相关注册商标。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灿星停止侵权行为
 

  6.21日消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裁定中认为:根据Talpa公司的授权,在许可期限内,唐德公司有权以自己名义采取法律行动。同时,灿星公司等的行为存在使用涉案注册商标及构成侵权的可能性,也存在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可能性。而且,“2016 中国好声音”节目一旦录制完成并播出,将会产生较大范围的传播和扩散,诸多环节都有可能构成对唐德公司经授权所获权利的独占许可使用权的侵犯,可能会显著增加唐德公司的维权成本和维权难度,甚至难以在授权期限内正常行使权利。而且,在相关公众对名称为“中国好声音”和“the Voice of China”的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模式及特色已有极高认知度的情况下,又出现名称为“2016 中国好声音”的歌唱比赛选秀节目,很可能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也可能会严重割裂名称为“中国好声音”和“the Voice of China”的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与其节目模式及特色等元素的对应联系,从而存在导致唐德公司后续依约开发制作的该类型节目失去竞争优势的可能性,对唐德公司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且没有证据证明将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灿星回应:中国好声音按原名播出
 

  6.22日中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针对5月6日Talpa向该仲裁庭提交的《宣告式救济和禁制救济申请书》,基于6月12日全日的香港聆讯,作出明确裁决:驳回Talpa对其拥有“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的宣告要求,驳回Talpa对临时禁制SCML/梦响(以及通过其临时禁制灿星和浙江卫视)使用“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以及制作新节目)的救济请求。 前天(6月20日),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和相关注册商标。 对此,宣传总监陆伟表示,Talpa和我们签定的合同里著明,如双方发生争议适用英美法系解决。香港仲裁庭的裁决表明,Talpa公司不拥有“中国好声音”的中文节目名称,也不具有授权给唐德使用的权利。灿星将把这一证据提交给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复议,并等待最终的结果。 同时,灿星方也表示,香港仲裁庭的仲裁结果也表明允许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节目于今年7月在浙江卫视按原名播出。 随后,唐德方面回应称:没有听说这样的消息,Talpa在香港的诉讼不是这个内容。而且这是两个不搭界的事情,首先香港司法体系与大陆司法体系有差别;其次两个官司的原告、被告都不同,是两个独立的诉讼,没有关联。


  据查询,灿星已申请多类相关商标


  据小编查询灿星公司分别在9类、38类、24类、18类、14类、25类、28类、41类、21类、16类成功注册了以下商标。另外,还有一大批商标在一些类别注册被驳回或者宣告无效。此前,新闻报出灿星也许会用拳头作为2016中国好声音的宣传LOGO,而在小编检索中,目前并未有此图案商标注册。


  法院复议裁定灿星立即停用“中国好声音”


  昨天晚上,灿星公司与唐德公司对“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的争夺终于暂告一段落。22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灿星公司提出的复议申请,向各方送达了复议裁定,宣布维持原裁定。这意味着灿星公司必须立即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节目名称及商标。如果灿星公司出现拒不执行裁定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裁定意味着中国好声音将不能继续播出,在此,高沃知识产权提醒大家一定要重视知识产权。灿星与唐德的知识产权纠纷大战给各位企业提了个醒,尤其是在涉及到知识产权许可方面的事情时,一定要注意其中的关系。以商标许可为例,在商标许可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许可的时间、范围、退出机制等内容,以免后期出现各种违约情况或不必要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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