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沃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热烈欢迎陈建民律师加盟本所。
陈建民律师的加盟进一步提升了高沃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业务的深度与广度,使事务所能更好地为所有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一站式的优质服务。
陈建民律师在加入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前,作为专业代理师和律师积累了三十多年的执业经验,业绩斐然。2005年被推荐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人才库的专家。
陈建民从事法学教育三十余年,长期在北京联合大学、清华大学从事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及实务的教学,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律诊所课程的主授。陈建民律师不仅具有较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且承办的多起案件在中国产生较大的影响。陈建民律师曾出访美国、欧洲、澳洲、南非、南美洲、亚洲等多个国家大学的法学院,参加相关的国际研讨会和培训交流活动。
1. 代理“钻孔压浆成桩法”专利权属案。此案被收入中国国务院首次《保护知识产权白皮书》中。
2. 代理“五笔字型专利”侵权案(此案被称为届时中国最有影响的专利权侵权案件) 此案被评选为中国最有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之一。
4. 代理日本寿公司关于“自动铅笔”专利的系列侵权案。
5. 代理北京泥人张艺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当竞争案的最高法院再审案件,最终获得撤销二审判决的胜诉结果。
6. 代理菲利普莫里斯品牌有限责任公司“万宝路”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并获得系列案件的胜诉。
7. 代理华为公司“华为方舟”商标驳回复审案,获得撤销被诉决定的一审判决。
8. 代理诺基亚公司系列专利诉讼案件,包括侵权案件、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案件。
9. 代理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迪比特实业有限公司等著作权纠纷一案。
10. 代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襄阳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同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件。
11. 代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与搜狗公司系列专利侵权案件中部分案件。
12. 代理亚马逊技术公司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
13. 代理“长城”葡萄酒商标侵权案件(一审北京高院、二审最高法院)。
14. 代理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15. 代理荣华饼家有限公司等诉广州市好又多(天利)百货商业有限公司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