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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再现李鬼---"广州绿茶"撞脸"杭州绿茶"

  

                                              

       最近,餐饮市场烽烟再起,热闹异常。杭帮菜代表“杭州绿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西湖景区灵隐路一个环境优美的茶园地。因被漫山的西湖龙井茶园围绕而得名。“绿茶餐厅”因就餐环境优雅,菜品精致味美,性价比极高而受到人们的追捧。在等位区排队1-2个小时才能吃上一顿的情况几乎每天都有。来绿茶的客人们通常都会被古朴自然的店内装饰所打动,就餐的同时仿佛至游于某个中国的古镇中。

 

       杭州绿茶目前其在全国各地的直营店有几十家,但是就因为其独特的文化气质及饮食特色,不仅造就了其良好的口碑,也被众多的李鬼争相模仿,杭州绿茶深陷打假维权的漩涡中不能自拔。

 

       最近,杭州绿茶就将广州绿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送上了被告席,该案已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广州绿茶公司不仅在宣传中使用“绿茶”商标,而且在装修风格、菜单样式、菜品名称、员工服装上都照猫画虎,和杭州绿茶一样。

 

       虽然广州绿茶的相关负责人声称,其使用的商标品牌为“三秋园绿茶”,且已于2015年12月27日初审公告。但是据知情人士了解,广州绿茶在使用时“三秋园”字体较小,突出使用的文字还是“绿茶”。

 

       高沃认为,即使法院因“绿茶”与“三秋园绿茶”均为注册商标,可以并存,而不认定广州绿茶侵犯杭州绿茶的商标权。但是广州绿茶在店内装潢及内部物品上都模仿杭州绿茶,这是不争的事实。杭州绿茶是最早使用这种装潢设计的权利人,且其“绿茶“品牌经过多年的宣传使用在全国餐饮行业已经成为风向标,是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广州绿茶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规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必将面临高额的经济赔偿。

 

       沃小知在此奉劝各位经营者,一定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发展自己的品牌,走自己的道路,不要在侵权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关于本案的审理,小知会继续关注。

 

       作者:北京惠腾律师事务所 法律部李赞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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