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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沃荣誉

“中国好声音2016”未播先火

  

                                      

 

       2016年3月23日,《中国好声音》海外版权方荷兰Talpa公司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将《中国好声音》“第五季”的制作方梦想强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正议天下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索赔经济损失300万元。这也是继一月《中国好声音》版权争夺战开始以来,Talpa公司首次向好声音制作方灿星提起诉讼。


       灿星侵犯的商标是什么?这个商标指的就是那个手持话筒的logo以及The voice of的字样。本来好声音制作团队灿星和Talpa公司签署了版权协议,并且年年续约,但是去年双方因版权费价格起了争执,Talpa公司撕毁合约把版权卖给了唐德影视。


       而灿星宣传总监陆伟早前称,灿星与荷兰公司最大的矛盾在于其无法满足荷兰公司要求售出200 多个节目模式的打包协议。陆伟在接受采访时也说,灿星会制作原创版《中国好声音》,更改节目英文名、舞台设计、赛制以及不再使用原先的片头音乐等。但是还不到两个月,在进行海选和宣传的时候依旧使用了手持话筒的logo以及The voice of的字样。


       此前好声音的赞助商“正宗好凉茶”加多宝就曾经陷入过商标纠纷的问题,对于新的一季好声音,是否予以赞助对于加多宝公司来说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节目的“正宗”有待解决,“正宗好凉茶”是否“正宗”?


       目前该案正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审理中。
 

       近几年,国内各大卫视的热播的综艺节目中10档有9档都引进海外版权,本土原创节目几乎被“最小化”到了一个可以忽视的量级。所以不仅仅是浙江卫视和灿星,都应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知识,重视版权,加强对自身原创内容的保护,而不只是一味的引进、借鉴和抄袭。中国电视综艺必须拥有自己的品牌和模式,若是对“洋模式”的跟风和依赖成为习惯,原创动力和能力进而消弭,无异于饮鸩止渴。
 

       高沃认为,创新和知识产权本身就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源泉。知识产权实际上是受法律保护的智力财产,是人类智力成果的产权化,如果没有智力创造和技术创新,就不可能有知识产权。在创新的同时,也一定要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

       作者: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国际一部 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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