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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沃代理“德力”商标异议答辩维权案

  天津市德力电子仪器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21日申请注册了“德力”商标,并于2009年10月13日初步审定,但在公告期内被其他公司提出异议,为维护合法的商标权益,天津市德力电子仪器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司为其代理商标异议答辩,以取得应有的知识产权保护。

  我司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要求天津市德力电子仪器有限公司提供其商标最早使用的证据及其大力宣传使用“德力”商标的证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于2010年12月15日向商标局提出核准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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