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晶婷
职务:律师/专利代理师语言:中文、英文
业务领域:生物信息
执业经历
刘晶婷律师是兼具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和专利代理经验的专家,从业二十年,具有中国律师和专利代理师双重资质;熟知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行业有深入认识和开阔眼界,擅于为客户的知识产权问题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布局、确权和维权方面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及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以及专利无效、FTO、合同纠纷等各类诉讼、非诉案件的处理。
从业以来,刘晶婷律师为美国费尔特兰集团、青岛新华锦集团、山东民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石油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美国博鲁斯轮毂有限公司、戴姆勒公司、中国地质大学、卡尔蔡司、国电联合动力、希森美康株式会社、株式会社倍乐生、滇虹药业、创科地板护理公司、北京环卫集团、屈臣氏等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科研院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处理的专利基础业务及纠纷类业务累计均达数百件。
刘晶婷律师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面试考官、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委员。
典型案例
协助青岛新华锦集团应对利百健项目合同纠纷美国仲裁案及国内知识产权系列纠纷,为客户彻底解决纷争和业务运营难题综合提供有力支持;
为客户提供技术秘密权利论证以及侵权调查、取证、鉴定、评估、民事诉讼、刑事控告等综合维权服务;
代表山东民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诺力昂化学品国际有限公司(荷兰)的发明专利提起第三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涉案专利被全部无效,为双方侵权纠纷和解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代表太平洋石油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提起合同纠纷、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及其他不正当竞争系列维权案件,为维护客户权益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及服务;
代表戴姆勒公司提起多件专利、商标侵权诉讼,并处理相关的专利无效请求、答辩案件;
代表SYSMEX(日本)提起多件发明专利、商标侵权诉讼,并应对相关的专利无效答辩;
代表建筑工程领域客户在专利权属纠纷、相关专利无效请求及答辩案件中取得全部胜利;
代表雀巢、壳牌、道达尔、雅芳等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提起或以第三人身份参加商标行政诉讼;
代表石油大学应对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维护客户专利权全部有效;
代表客户针对辉瑞某化合物专利提起第二次无效请求,降低客户运营风险;
代表株式会社倍乐生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维护客户权益;
为某国外企业长期提供跟进式产品专利侵权风险分析服务;
为某医疗器械公司提供牙科手术设备FTO检索及分析服务;
参与某国内投资公司对某医药公司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
参与某国际投资公司对某医疗器械公司进行知识产权尽调;
参与某投资公司对台湾某知名隐形眼镜企业的国内专利尽职调查服务。
专业研究
1.《商业秘密案件质证制度研究》,中国知网,2023年11月13日;
2.《不可被授予专利权客体的认定困扰——论患病风险度评估方法的可专利性》,《专利代理》,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