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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张敏

职务:律师/专利代理师
语言:中文 英文
业务领域: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审查意见的答复、复审请求、复通答复、无效宣告请求、无效宣告答复、复审行政诉讼及无效行政诉讼工作;医药、机械、电学、医药、材料等多个领域

专业领域

曾长期从事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审查意见的答复、复审请求、复通答复、无效宣告请求、无效宣告答复、复审行政诉讼及无效行政诉讼工作,能为申请人提供科学、合理的专利布局方案,并为医药、机械、电学、医药、材料等多个领域的客户提供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建议。

医药领域:中国医学科学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上海科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赣南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等;

机械领域:江西蓝翔重工有限公司、东莞市傲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德州小巴电动车有限公司、常德市淘发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鑫隆科技有限公司等;

材料领域: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材料研究所、钢铁研究总院、江苏昱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大庆佳昌晶能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云南硕力新能源环保节能有限公司、天津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燕山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

典型案例

一、无效答辩

1、针对福建某公司涉及“垃圾压实机”系列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进行答辩,通过我方答辩,取得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结果;

2、针对临海市某公司的关于 “灯光伞”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答辩,通过我方答辩,取得维持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有效的结果;此后,我方代理该公司在电商平台的维权案件,成功维权;

3、名称为《主动式电容笔及其发射头》专利自2020年4月至2022年5月先后被提起四次无效宣告请求,通过我方答辩,取得一次撤案,三次维持专利权全部有效的结果,为客户后续的生产经营及维权工作奠定基础;

4、江西蓝翔重工专利维权确权系列案件,该案为江西省首例专利无效远程审理

案件,并被确立为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度全国巡回审理庭工作会议观摩案件;

5、名称为《一种小管径烟花纸管全自动卷纸机》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案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地方知识产权局联合审查案件,该审查方式对于节约司法资源,加快审查流程具有积极意义。审查过程中,通过我方答辩,使负责行政查处的工作人员对本专利有深入了解,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奠定基础;后续该专利经历两次无效程序,且最终无效审查决定宣告专利权全部有效;

代理名称为《一种钻装综合机组使用的油管随动结构》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答辩工作,通过对证据和专利技术方案的详尽分析,使我方观点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支持,最终做出维持该专利全部有效的决定;

代理名称为《测温通关机》外观专利的无效答辩工作,通过我方观点阐述,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做出维持专利全部有效的决定,为专利权人后续的维权奠定基础;

两次代理名称为《一种高温极细线发泡铁氟龙的藕状押出方法》发明专利无效答辩,通过质证和分析技术方案展示观点,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做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为专利权人后续的维权奠定基础。

二、无效请求

1、针对名称为《一种新型丝筒线切割机》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通过我方无效证据合理组合及无效理由的充分阐述,该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权利要求全部无效;

2、针对名称为《腹肌盘》的外观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为当事人后续的经营生产提供有利条件;代理针对《腹肌盘》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件,并取得胜诉;

3、参与名称为《一种乙酰磺胺酸钾合成中连续酰化合成方法》的发明专利的无效请求工作,通过我方证据检索及观点展示,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做出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

4、参与名称为《油脂类SPE丙烷精准萃取纯化装置》的发明专利的无效请求工作,通过我方证据检索及观点展示,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做出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

5、针对名称为《排水管(蘑菇式)》的外观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为当事人后续的经营生产提供有利条件;

6、针对名称为《多功能折叠阅读架》的外观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通过公证固定有力证据,且已经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

三、民事诉讼

1、代理济南某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案件,判决驳回原告方诉讼请求;

2、代理浙江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案件;

3、代理武汉某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复审行政诉讼案件;

4、代理华中科技大学某医学院专利复审行政诉讼案件;

5、代理南京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专利侵权诉讼民事二审上诉案件(维权);

6、代理扬州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民事侵权诉讼案件(维权);

7、代理山东某科技有限公司民事侵权诉讼案件(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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