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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案件

高沃代理“图形”商标驳回复审维权成功

重庆聚信佳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对其注册在第35类的33600942号“图形”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案情回顾

申请商标是申请人融入了“荷叶、水珠、光芒”等众多元素精心设计而成,表达了申请人作为专注于“生态旅游”领域的企业,以带给公众清新自然的舒适环境为己任,为公众贴近美好自然生活献上绵薄之力的企业愿景。

申请人与各引证商标所有人处于截然不同的行业,面对的消费群体、销售途径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相应的相关消费者群体以及商品针对产品的消费场所、消费人群和各自的风格、定位等方面也存在诸多的不同,彼此不存在重合。

申请商标:

引证商标信息如下:


申请商标是经典的黑、白两色,整体标识简洁、清秀,易于公众识记。引证商标1-5图形是红色、黄色呈现,整体喜庆、艳丽,给人一种温暖、热情之感。引证商标6图形是灰色、黑色呈现,整体分成两部分,给人一种折叠的镜面效果。

申请商标是一枚托着水珠的荷叶,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八方光芒,清新柔美,寓意着申请人从属于使公众感受清新、贴近自然的生态旅游业,并昭示着其八方来客、服务八方的旅游业务;引证商标1-5图形呈现的是一朵红黄两色构成的十等分的花,喜庆张扬,象征着引证商标注册人从属于中国石油领域,寓意着中国石油无限的凝聚力与创造力。

加之,引证商标1、4、5中固有的文字内容,根本不会引起消费者关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5的混淆与误认。

申请商标是一个完整闭合图形,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八道光芒,中心有着明显的汇聚点。申请商标除去光芒的整体即是实体部分。引证商标6图形可以分成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是五个椎体延中心点排列,图形下半部分是一个完整的实体部分。

申请商标可以申请人企业商号“聚信佳”为呼叫,引证商标6以其商号“长新”为呼叫。

引证商标2、3与含有文字内容引证商标1、4、5图形完全相同,并且在实际使用中,基于国人对汉字的偏爱,其必定以“中国石油”为呼叫内容。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完全不同的呼叫内容,并使用在各自不同的主营行业上,根本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与误认。

申请商标整体呈现的是“雨后荷叶上水珠在阳光照耀下反射出柔美光芒的场景”和其主营生态旅游的主营业务完美契合,与各引证商标在构图及图形呈现的视觉感受上区别明显,整体差异较大。由于我公司律师分析的有理有据,商评委最终裁定33600942号“图形”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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