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醋”是山西人三餐桌上的必备佐料。在水塔集团咨询委托相关案件时,高沃律师团队内的山西籍律师内心还是有些许波澜的。在办案过程中,我们进一步深挖山西老陈醋文化深厚底蕴与历史积淀,梳理案件脉络,整理证据材料,最终为当事人扫清知识产权障碍,重新夺回主动权。那么,“无醋不在”的山西醋文化标志品牌在市场经济的时代背景下,究竟发生了怎样的知识产权故事呢?请看下文分解。
清徐县是山西老陈醋的正宗发源地,是中国当之无愧的的“醋都”,是全国最大的食醋生产基地,所产老陈醋为“中国四大名醋之首”,号称“天下第一醋”。目前“醋都”业已形成以山西水塔老陈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水塔醋业)为龙头的企业群体,全县共有70多家食醋企业。
水塔醋业是首批全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也是目前国内大型的山西老陈醋生产基地,现已形成集原料基地、科研开发、制曲酿造、包装运输、营销策划、旅游文化于一体的企业集团。水塔醋业老陈醋传统酿制工艺,被评为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以其独特的口味,丰富的营养保健功效,畅销全国,远销海外,被国外誉为“东方圣水”。
传承千年文化,品味现代生活。元末明初著名小说家、戏剧家罗贯中诞生于中国醋都——山西清徐,其著作《三国演义》蜚声海内外。以“贯中”特色文化为底蕴,秉承千年的传统酿制工艺,“贯中”系列产品由水塔醋业推出,呈现出味美醇香的特色醋。“贯中”系列产品深受消费者认可,被评为“山西省名牌产品”,对应的“罗贯中”商标获评“山西著名商标”。
紧随之后,一些企业为了走捷径,将“贯中”系列产品作为仿造的标的,多家企业涉嫌仿冒该系列产品。有些企业或个人不仅从市场上扰乱正常经营秩序,还将仿冒产品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反过来以其不正当方式获取的知识产权影响水塔醋业合法权益。“贯中”老陈醋面临着“李逵遇到李鬼”的尴尬处境。
为了打击市场上的侵权仿冒产品,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水塔醋业委托高沃律所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仿制厂家着手采取法律措施。我方在接受委托后,组织专业团队分别从销售公开、使用公开、文献公开等不同方面梳理搜集证据,根据专利法规定全面布局完善法律材料。因我方提交了足以构成完整证据链的证据,证实产品名称为罗贯中老陈醋的商品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属于现有设计。在专利特征比对方面,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所示瓶贴整体布局相同,主要图案接近,整体视觉效果相近,二者的区别对整体视觉效果不具有显著影响,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因此,对方当事人以不正当方式获取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被宣告全部无效。
案件从国知局受理到作出无效决定历时半年之久,在此期间,我们团队紧密配合,充分发挥专业性,为赢得案件做足准备。最终,国知局认可了我方的意见,顺利为我方当事人扫清不当专利障碍,也为我方当事人后续经营发展开辟康庄大道。
案件结束了,但醋“绵、酸、香、甜、鲜”之感却余味绵长。醋都风云之诡辩虽不可测,但高沃精英擅维权之专业可确信。因为我们坚信:只有专注,才更专业!
高沃律所专利诉讼团队由知名专家学者、资深律师、专利代理师以及各领域技术专家、专利工程师等高端人才组成,整个团队优势互补、协同配合,能够提供全面、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办案团队的大部分成员具有律师和专利代理师双重资质(双证律师),本案承办团队中,刘林东律师是高沃专利诉讼部主任、我国知名知识产权律师,张德才为高沃资深专利代理师,是团队的核心成员,办案律师在本案中的卓越表现帮助当事人成功维护了的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