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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案件

北京高沃代理“润丰大润”商标驳回复审维权成功

青岛鸭途食品有限公司对其注册在第43类的30583252号“润丰大润”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案情回顾:
 
申请商标是申请人青岛鸭途食品有限公司精心设计而成的,造型独特,寓意丰富,具有高度的独创性和显著性。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2在整体外观、显著部分、代表含义和呼叫等方面完全不同。
 
商标对比图:
 
 
 
申请商标是由汉字“润丰大”及其拼音、“C形毛笔印记”、“古代印章形态”、组合而成的,是以汉字“润丰大”为核心进行的创意性设计。申请商标中的“”是一道浓墨重彩的“毛笔印记”,呈“C”形,紧紧地环绕着汉字和拼音;“”是以“古代印章”的形态呈现;汉字“润丰大”位于标识的中间部分,选用“毛笔字”进行呈现,字号较大,呈现出“蚕头燕尾”的艺术设计风格,给人一种浓郁灵动的古朴气息;拼音部分与汉字“润丰大”相呼应,具有特定的指向性。
 
引证商标1是由图形和汉字构成的,图形部分是以一个黑色的“长方形石碑”为原型,在下方融入了“云彩”造型,在中间融入了“菱形”造型,且“菱形”的内部勾勒了繁杂的“花纹”;汉字部分“润泰源”采用“黑体”设计,字形方正。引证商标1整体给消费者以美观端庄之感。
 
引证商标2是单纯图形商标,是以一个黑色的圆形底板为原型,在下面勾勒出“云雾”的造型,在中间勾勒出“恢弘的建筑物”的形态,整体如同“在雾气缭绕的月亮上有着一座座美丽的宫殿”的景象,给人以“仙雾缭绕、琼楼玉宇、天上宫阙”的视觉印象。
 
申请商标以汉字“润丰大”为显著识别部分。引证商标1以汉字“润泰源”为显著识别部分。引证商标2为单纯图形商标,图形是标识的唯一元素,故,引证商标2以“图形整体”为显著识别部分,无固定呼叫。
 
申请商标“润丰大”是申请人精心设计而成的,具有独特的设计渊源。一方面,“润丰大”取自申请人的关联公司“青岛润丰大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商号,一方面体现了申请人及其合作伙伴团结一心,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口感顺滑、营养丰富、种类多样的滋补食品,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另一方面体现了申请人希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获得更多利润的愿景。
 
引证商标1的含义为:美好生活的来源。引证商标2表达了注册人对美好事物的追求。
 
申请人与引证商标1-2注册人的地域差距较大,相关消费者根本不能同时接触到不在同一地区的餐饮住宿行业,并且,就南北方的饮食文化来说,其差异也较大,申请人与引证商标1-2注册人提供的具体服务也会明显不同。可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2在实际推广中根本不会有交集的可能性,其形成的市场格局也截然不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完全不会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与误认。
 
由于我公司律师分析的有理有据,商评委最终裁定30583252号“润丰大润”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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