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沃代理“折叠型口罩”专利权无效答辩案胜诉
专利权人(我方客户):苏州世康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无效宣告请求人:常州耳乐保商贸有限公司
苏州世康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是专利号为201430516376.9、名称为“折叠型口罩(1)”的外观设计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在本案中,办案律师精准运用证据规则,推翻对方无效证据的真实性和公开性,针对对方不同评述方式采用不同答辩技巧,否定证据之间组合运用的可行性。准确把握涉案专利外观设计特征,突出强调涉案专利外观中与证据不同的设计特征以及该设计特征对整体外观的显著影响。我方律师的代理意见最终得到合议组的认可,涉案专利获得维持全部有效。
由于本案中对方采用证据较多,证据形式涉及专利文献和网络证据等不同形式,办案律师分别从多方面进行针对性答辩,各个击破。
首先,否定对方证据的真实性,迫使对方当庭放弃部分证据;其次,推翻对方不同证据之间进行组合运用的可行性;最后,突出强调涉案专利显著设计特征以及该设计特征对整体设计的影响,使得涉案专利视觉效果明显不同于证据,从而与证据相比具有显著区别。同时,我方当庭采用实物演示的方式全面阐述了涉案专利的外观设计特征,使合议组更全面深刻了解涉案专利。合议组最终充分认可了我方答辩意见,做出维持专利有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