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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案件

北京高沃代理“AP GRUPO ADVANCED PRODUCTS”商标驳回复审维权成功

杭州启耀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其注册在第21类的31192147号“AP GRUPO ADVANCED PRODUCTS”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案情回顾

 
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精心设计而成的,整体呈一个“直角梯形”,具有独特的设计渊源,与引证商标1-2在整体外观、显著部分、代表含义、呼叫等方面差异显著。
 
商标对比图如下:
 

 

申请商标设计独特,外围呈一个“直角梯形”轮廓,内部以“阶梯状”设计,主要分为上、中、下三部分。申请商标集“方正”与“倾斜”、“大写”与“小写”的字体设计于一体,给人规范又不失灵活之感。下方的“PRODUCTS”字号较小,中间的“Advanced”字号稍大,上方的“A+P”字号更大,给人一种无限发展的视觉感受,而且,“+”的设计、“内部三层阶梯”的设计、“外围直角梯形”的设计,也给人一种不断前进、发展、上升的视觉感受。再者,申请商标中的“+”将“A”与“P”紧紧相连,且谐音“家庭”的“家”,给人十分温馨、温暖、亲近的感觉。

 
引证商标1是由图形和英文组合而成的,整体呈左右结构。图形部分采用黑色和灰色描绘了“一片激起的海浪”立体感强烈;英文部分“GRUPO”字号较小、全部大写,“temper”字号较大、全部小写,且“t”书写不完整。引证商标2是由八个英文字母“advanced”构成的,全部采用小写,无其他设计,十分单调。
 
在申请商标中,设计在最上面的是“A+P”,字号最大的是“A+P”,字体最粗的还是“A+P”。根据相关公众的识读习惯,“A+P”为申请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呼叫为“A+P”。
 
引证商标1的核心设计在于字号最大的“temper”,故,“temper”为其显著识别部分,呼叫为“temper”。引证商标2仅为“advanced”的设计,故,其显著识别部分为“advanced”,呼叫为“advanced”。但是,“advanced”作为固有英文词汇,不应为一家所独占,显著性较弱。
 
申请商标整体寓意丰富,表达了申请人致力于生产和销售先进优质的家庭厨房用品,让温暖传递在每个消费者和每个家庭之间,以及,申请人希望不断前进创新,提高企业在行业领域中的地位,不断攀登高峰,打造出一片天地的目标和追求。
 
引证商标1表达的含义为“激发出很大的脾气”。引证商标2仅为“advanced”,无其他设计,其可以翻译为:先进的;高等的;高深的;年老的;晚期的......多种意思。故,引证商标2无固定含义。
 
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申请商标能够作为商标标识使用,区别商品来源。由于我公司律师分析的有理有据,商评委最终裁定31192147号“AP GRUPO ADVANCED PRODUCTS”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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