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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案件

厉害了,高沃代理相同字母商标复审成功!

案情回顾:

 

第27563335号申请商标“”系美国的申请人塔尔特光学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因与第号9904705引证商标“”近似被驳回,申请人不服,委托我公司进行该商标的复审事宜,并最终获得成功。

 

复审观点:

 

一、本案中,引证商标注册人目前处于吊销状态,吊销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至今已经五年,引证商标实际并未投入使用。 另引证商标“t-art”目前正处于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程序中,故恳请贵委暂缓审理此案,待引证商标权利状态稳定以后再审理此案!

 

引证商标注册人企业信息查询如下:

二、申请商标取自申请人的英文企业字号,是一个臆造性词汇,对应的汉字是“塔尔特”,引证商标分为“t”、“art”两部分,取自其注册人企业名称中“东方艺术”,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字母构成、含义、外观及呼叫等方面区别明显,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或误认。申请商标的申请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商标对比图如下:

 

申请商标

27563335

引证商标

9904705

 

1、申请商标取自申请人字号,与引证商标的文字构成、含义不同:

 

●申请商标“”是由四个字母“TART”构成,“TART”取自申请人“塔尔特光学实业有限公司TARTOPTICAL ENTERPRISES,LLC”的英文企业字号,对应汉字为“塔尔特”,“TART”是显著性极高的臆造性词汇,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引证商标“”是由“t”、“art”独立的两部分构成,两部分由短横线隔开,其中“t”是独立的字母,“art”是固有词汇,含义是“艺术”。该商标的注册人是“北京东方在线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引证商标中“art”与其注册人企业名称中“艺术”相对应,“t”取自“东方”的英文“oriental”,所以,引证商标的含义是“东方艺术”

 

所以,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字母构成、含义完全不同,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或误认。

 

2、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整体外观区别明显:

 

●申请商标“”是由四个大写字母构成的单词,字母统一采用宋体字,书写规范,整齐划一,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一个臆造性词汇相关公众看到“TART”四个字母不会立刻明白其含义,而是将其看成单纯的四个字母。

●引证商标“”是由“t”和“art”两个独立的部分构成,中间用短横线“”隔开,字母统一采用小写,相关公众看“”便会直接的与“艺术”联系起来,能够明白的知晓“art”是一个固有词汇,代表艺术,从而将引证商标理解为“t艺术”

 

所以,申请商标是一个不可分的整体,是四个字母构成的臆造性词汇,引证商标是由两个独立的部分构成,“art”是简单易懂常见的固有词汇,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足以将两者区别开来,不会造成混淆或误认。

 

3、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呼叫不同:

 

●申请商标“”是臆造性词汇,呼叫为【tɑːt】,由于申请商标对应的的汉字为“塔尔特”,二者已经形成稳定的对应关系,可呼叫为【tǎ ěr tè】

●引证商标“”是由“t”、“art”两部分构成,“t”是单一字母,“art”是固有词汇,呼叫为【ti:  ɑːt】

 

可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呼叫完全不同,相关公众根据不同的呼叫足以将两者区别开来。

 

4、引证商标并未投入使用,在实际使用中并不会造成市场上的混淆或误认。

 

上文已述,引证商标注册人“北京东方在线已述发展有限公司”已经于2013年被吊销,不再是正常的经营主体,显然该注册人无法将引证商标正常投入使用。而且在搜索引擎中输入“t-art”没有任何与引证商标或引证商标注册人相关的信息,可见引证商标根本未投入使用,完全没有实际使用与推广,根本没有起到商标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这明显是对商标资源的浪费。现在,这个没有体现任何商标价值的商标还对长期使用并已经具有极高知名度的申请商标的顺利注册造成了不利影响,这显然不符合《商标法》的初衷。

 

经过本公司资深律师的合理分析,商评委最终裁定27563335号“TART”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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