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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案件

北京高沃代理“七個柒”商标驳回复审维权成功

北京云尚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注册在第31类的22046395号“七個柒”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案情回顾:

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精心设计的,以汉字“七個柒”为显著部分,图形部分以“水车”为设计原型,与申请人作为名优特产生态产业基地,致力于甄选优质健康、生态有机的名优特产实现让更多消费者在美味中享受健康的理念完美契合,整体体现了一种“生态与健康”的理念。

商标标识:

申请商标中“7”为一个周期,又是阴阳与五行之和,“七個柒”寓意着一个有机调和的健康状态,且图形是由7个数字“7”构成的水车,作为农业生产中纯天然的灌溉工具,彰显的是一种纯天然的健康生态环境。,整体体现了一种“生态与健康”的理念。

引证商标1图形部分是由类似丝带的图形构成的一个风车,风车迎风运转的状态在现代企业文化中是勇敢、勤奋、进取精神的象征。引证商标2图形部分是一朵绽放的牡丹花,其汉字部分以其权利人“济南和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企业字号“和生”为依托,具有明确的权属指向性。表达了“生机勃勃、万物和谐相生的庄园”的寓意。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引证商标2构成近似商标,甚至引证商标1与引证商标2的近似程度要远远高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引证商标2的近似程度。但是,在实际使用中,引证商标1与引证商标2均成功注册在第类似商品上,两引证商标共存于同一市场之上并未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或误认,亦未发生任何权利冲突。故,同理可推申请商标具有高度的显著性,应当依法予以核准注册。且申请人申请注册该商标目的是用于宣传企业的品牌。该品牌自上市至今,且在产品上进行广泛的使用,并对申请商标经过广泛宣传与推广,在消费者中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诚信度,深受消费者喜欢和信赖。

由于我公司律师分析的有理有据,商评委最终裁定22046395号“七個柒”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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