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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案件

北京高沃代理“叫地煮”商标驳回复审维权成功

如皋市授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其注册在第43类的23192642号“叫地煮”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案情回顾:

申请商标是结合申请人的经营范围精心设计而成的臆造型商标,与“关东煮”等众多的食品一样,展现的是一种食材的食用方法,蕴含着丰富的企业内涵,具有明显的独创性,与“叫地主”等棋牌游戏具有本质性的差别,不会造成任何的不良社会影响,故申请商标应当被予以核准注册。

商标标识:

指定服务:住所代理(旅馆、供膳寄宿处),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养老院,日间托儿所(看孩子),备办宴席,餐厅,旅游房屋出租,饭店,餐馆,动物寄养

结合申请人餐饮行业、中式快餐的经营范围进行分析,申请商标“”整体上的含义即为“以地瓜等原始食材制作而成、以吆喝的方式销售的具有民俗特色的美食”,彰显了申请人的中式餐饮是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民俗以及制作方法,以地瓜等纯天然富含丰富营养物质的食材为原料,以煎煮烹炸等多种方式制作而成的,其能够让广大消费者在品尝食物的过程中感受食物的原汁原味,体会其中的民俗魅力。

将申请商标用于指定的餐饮等服务项目上,通过一种诙谐幽默的方式,彰显了申请人的行业属性以及制作方式,“煮”的显著性更加突出,展现了一种食材制作方法,彰显了申请人餐饮行业的经营属性。通过在搜索网站上输入“叫地煮”三个字,其出现的全部是关于申请人企业的中式快餐信息,其已经被广大消费者所知晓,由此可见申请商标的使用并不会造成任何的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精心设计而成的臆造型商标,蕴含着丰富的企业内涵,彰显了申请人的行业属性以及独具中国传统民俗风味的中式快餐,具有明显的独创性,作为商标标识使用不会产生任何的不良社会影响,故申请商标应当被予以核准注册。由于我公司律师分析的有理有据,商评委最终裁定23192642号“叫地煮”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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