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代理人认为本申请制作过程中的各工艺从整体上看与对比文件1不同,本申请的金银花茶各制作步骤和参数是经过查阅大量的资料和实验调整做出的创造性劳动,制作工艺从最大程度上保持了金银花的形状、味道、色泽和保健功效,制作出的金银花保健茶香味浓郁、沁人心脾、口感柔和、经久耐泡且提神醒脑,保健效果好。且与对比文件1与公知常识的结合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专利复审委员会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2014年08月05日做出的原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