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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案件

高沃代理“奥顺电力”商标驳回复审维权成功

        南京奥顺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对其注册在第9类的8061173号“奥顺电力”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案情回顾:
       南京奥顺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创建于2002年,是一家专业从事输电线路阻尼式防绕击避雷针的技术研发、生产与销售,并集变电站的噪声治理、有机硅高分子材料等产品的开发、销售与施工为一体的多渠道经营的民营高科技企业。公司于2010年02月08日申请注册了“奥顺电力”商标,但该商标却于2010年11月24日被商标局驳回。
我司受申请人委托,由专业律师代理了“奥顺电力”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我司律师经过分析研究认为:
       申请商标奥顺电力的图形部分中外围的椭圆形,象征着申请人公司正在发展时期,处于孵化阶段,不断汲取营养,不断发展壮大自己。而椭圆形中的白色的标志代表雷电,因为申请人属于电力行业,主打产品是避雷针,公司拥有卓越的防雷专家,形成了具有鲜明技术特点的防雷解决方案。而引证商标就是由一个字母“S”组成,因为申请人是“株式会社山光社”,采用其申请人的首字母“S”设计而成,其与申请商标完全不同,两者的视觉效果差异显著,即使对消费者施加一定注意力的影响下,也不会混淆此两商标。由于我司律师分析的有理有据,商评委最终裁定7898589号“CAVALIEREROMANO” 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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