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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案件

北京高沃代理“芭黎天使”商标驳回复审维权成功

  广州首麦食品有限公司对其注册在第30类的18964416号“芭黎天使”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案情回顾:
  申请商标“”中“芭黎”具有地名以外的其他含义,已经与其他要素“天使”组合形成了整体上的显著特征,不再具有地名含义。“芭黎”两个字本身也不具备在申请商标中作为地名独立存在的特质条件,申请商标整体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


  申请商标“”是由汉字构成的单纯文字商标,其中的“芭黎”是指用竹条或者木条编成的篱笆,这一事物让人产生对农业时代的遐想,同时也让人怀念农业时代那纯天然粮食与农作物制作而成的天然食品,健康而美味。而“天使”是指给人们带来好运的天神,比喻申请人在企业经营中为相关消费者提供各种美味食物的惊喜。申请商标表达了所有人主要经营烘焙食品的生产、销售、培训等相关业务,以及秉承传统制作方法,采用纯天然粮食制作健康食物的理念,所以可以看到申请商标“芭黎天使”已经被赋予了丰富而特定的含义。


  “芭黎”二字在中国有其固定含义,本义是指“篱笆”指用竹条或者木条编成的篱笆,虽然与法国的著名城市“巴黎”在字形上相近,但是两者在各自的鲜明特点上南辕北辙,两者之间无特定联系。巴黎(Paris),是法兰西共和国的首都,法国最大城市,欧洲第二大城市,法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商业中心。
 

  申请商标并不是将“芭黎”作为地名使用,“芭黎”在申请商标“芭黎天使”中具有地名以外的其他含义,已经与其他要素“天使”组合形成了整体上的显著特征,不再具有地名含义。
 

  综上所述, 申请商标“”中“芭黎”具有地名以外的其他含义,已经与其他要素“天使”组合形成了整体上的显著特征,不再具有地名含义。“芭黎”两个字本身也不具备在申请商标中作为地名独立存在的特质条件,申请商标整体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申请人的商标含有“芭黎”二字,且在其中具有地名之外的其他含义,并与其他要素共同构成整体上具有显著特征,更应当予以核准注册。由于我公司律师分析的有理有据,商评委最终裁定18964416号“芭黎天使”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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