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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案件

北京高沃代理“小黄人”商标异议答辩维权成功

  尤尼维瑟城电影制片厂有限责任公司对镇江瑞嘉光学眼镜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在第9类的13925124号“小黄人”商标提出异议,镇江瑞嘉光学眼镜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司代理该商标的异议答辩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案情回顾:
  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光学镜头、光学器械和仪器、 擦眼镜布、 眼镜(光学)、 隐形眼镜、眼镜盒、 太阳镜、 眼镜框、 眼镜片、 眼镜架 ”等商品与异议人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功能、用途、消费对象明显不同,丝毫不存在交叉,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异议人主张的其制作发行的《DESPICABLE ME》翻译成中文为《神偷奶爸》系列电影中的角色名称为“minions”,经百度翻译成中文为“名词为走狗;<贬>奴颜婢膝的仆从( minion的名词复数 ); 宠儿; 受人崇拜者”。给人一种呆蠢、贱萌的技术宅的感觉。俗称“大眼萌”。而答辩人的“小黄人”是很大众化的名字,理解为黄种人,又称亚美人种,是世界四大人种之一。答辩人的被异议商标跟异议人的电影毫无关联性,并未侵犯异议人的在先权利。
 

  被异议商标申请日期为2014年01月16日,而异议人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映的时间为2014年01月10日,在此之前,异议人并未在中国大陆境内宣传与推广其电影《神偷奶爸》。很显然中国公众并不知晓其电影的内容,更何谈知晓其中所谓的“小黄人”形象。异议人所称对“小黄人Minions”享有在先商品化权,答辩人不予认可。因为中国公众对国外影片本身的需求度较低,尤其是对尚未上映的影片的知晓程度更低。并且制作的《神偷奶爸》电影针对的消费群体主要是少儿,由于此类群体受认知能力的限制,对于未上映的国外影片更是无从知晓,又何谈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呢?


  答辩人注册申请被异议商标是基于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迫切需要,没有任何恶意目的。答辩人在提出被异议商标申请之前,曾进行过全面的商标查询,在确认不与其他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才审慎地提出了注册申请,其注册申请符合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
由于我公司律师的分析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13925124号“小黄人”商标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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