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美悦家居有限公司对其注册在第20类的17850776号“美悦· 米兰一号”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案情回顾:
申请商标标志:
被驳回的指定服务:办公家具,家具,柜台(台子),扶手椅,长沙发,学校用家具,茶几,床,细木工家具,桌子
“美悦”来源于申请人“铜仁市美悦家居有限公司”的企业字号,此种设计理念的目的就是将申请商标标识与企业字号对应起来,将企业字号与商标合二为一,使此标识与企业形成更强的联系,更能起到标识产品来源的作用,达到一箭双雕,一石二鸟的效果。并且,按照中国人从左至右的阅读习惯,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美悦”二字,因此,在整个商标中,“美悦”二字的显著性极强。
“美悦”与“米兰一号”之间存在着间隔符,因此,“米兰一号”这四个字是不可拆分的一个小整体。在本案中,“米兰”指的是米兰花,米兰花,是勇敢、激情与爱的象征。希望能够像米兰花般永远保持着激情与勇敢,大步前进,在家具行业里能够占领鳌头。“一号”的意思是一种勋号或名号,象征着申请人永争第一,阔步向前的希冀。
“美悦 ·米兰一号”是一个整体性的词汇,而不能简单的将其中“米兰”二字抽离出来,况且,“米兰”也并非指向意大利的米兰城市,而是指的是米兰花,同时,申请商标“美悦· 米兰一号”中六个字不可分割、相互衬托不能仅以个别的文字来认定。
申请商标“美悦 ·米兰一号”的申请注册,目的是用于更好的宣传其品牌。申请人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在经营场所上挂有申请商标的标志,且,将申请商标使用在每一件商品及商品包装上,使消费者能够直观知晓申请商标品牌,申请人的每一位员工都身着印有申请商标的服饰,并且,申请人还通过在街道上摆放展示牌,发放宣传页,制作宣传册的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与推广。
综上所述,申请商标“美悦· 米兰一号”中的“米兰”并非指向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有其自身的独特含义,并且和“美悦”、“一号”文字构成,在整体上具有显著特征。申请人认为品牌不仅仅是外在的视觉形象符号,更是贯穿整个企业经营活动体系的内在灵魂,申请人将商标使用在商品、商品包装、宣传页、合同等处,已经形成一整套完整的商标体系,应当予以保护申请人对申请商标的专有权利。由于我公司律师分析的有理有据,商评委最终裁定17850776号“美悦· 米兰一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