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 专利案件
专利案件

清除权利障碍!高沃代理济南瑞邦专利无效案件成功

【当事人】

专利权人:刘XX

无效宣告请求人:济南瑞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我方客户)

【案情简介】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专利号为 201920544000.6,名称为一种管盖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下称本专利),本专利申请日为2019年04月19日,授权公告日为2020年01月21日,专利权人为刘XX。

济南瑞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认为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授予专利的条件,此前已无效失败两次,此次委托北京高沃律所进行第三次无效维权。本案中,尽管涉案专利成功被授予了专利权,但在我方专业分析和检索下发现其权利是存在瑕疵的。在全面分析涉案专利、高效检索有效证据、掌握有力争辩点的基础上,我方于2022年2月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同时提交了相应的证据。 

在口审过程中,我方代理人在全面拆解分析案件的基础上,合理利用证据,进行了精彩的陈述,赢得合议组的认可,最终收获了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此项维权的成功,为我方当事人后续经营发展清除障碍。

【本案审查要点】

权利要求1与证据1的区别仅在于,固定方式不同,本专利采用设置在预埋件上的固定件进行固定,而证据1采用覆盖端面11上的卡销12进行固定,具体区别特征为∶预埋件上设置有固定件。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在证据1给出了需要进行端部固定从而将整个管盖固定在模板上的技术要求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采用其他固定方式进行代替,而在预埋件上设置固定件进行固定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固定方式之一,其效果也是容易预料的。例如,证据1背景技术部分图1就采用了在管筒端部外缘设置固定件进行固定的方式。

因此,在证据1的基础上结合公知常识容易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办案律师团队】

张德才                                                      刘林东

高沃律所专利诉讼团队由知名专家学者、资深律师、专利代理师以及各领域技术专家、专利工程师等高端人才组成,整个团队优势互补、协同配合,能够提供全面、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办案团队的大部分成员具有律师和专利代理师双重资质(双证律师),本案承办团队中,张德才律师是知产领域资深律师、团队核心成员;刘林东律师为律所高级合伙人、专利诉讼部主任、我国知名知识产权律师,办案律师在本案中的卓越表现帮助当事人成功维护了的自身合法权益。

回顶部
联系我们 | 隐私条款 | 免责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788号

Copyright ©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