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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案件

与三枚图形商标近似被驳回,“十里呛”商标这样复审成功

商标近似是十分常见的驳回理由,也是非常容易产生误判的地方,所以遇到这类驳回情况要谨慎对待,复审是解决商标被驳回的唯一救济途径,寻找专业代理机构的帮助,专业商标律师为您分析驳回复审的必要性,进而采取相应解决方案保护商标。

贵州十里呛食品有限公司对其注册在第35类的60571102号“十里呛”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案情回顾

一、申请商标围绕申请人企业商号“十里呛”进行设计,具有独特的外观设计和丰富的内涵,完全能够起到指引服务来源的作用。

二、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已注册的系列商标的继承和延续,具有品牌一致性,已经与申请人形成了高度的一一对应关系。

商标对比图如下:

商标的显著部分是指在商标的整体构成中处于支配地位、决定商标的整体形象并对商标起主要识别作用的部分。申请商标中有明确的汉字“十里呛”为标识的显著识别部分,即以“十里呛”进行呼叫。引证商标1-3中有明确的汉字“仓”作为标识的显著识别部分,即以“仓”进行呼叫。

三、申请商标是由图形、汉字、英文构成的组合商标,呈上下结构,标识以明确的汉字“十里呛”作为显著识别部分,位于标识的下方,是相关公众识别与记忆的核心。商标整体给人一种舒适、惬意的视觉感受。引证商标1以灰色圆形为轮廓,内部汉字“仓”白色镂空设计,整个商标给人一种简洁大方之感。引证商标2外侧为一朵黑色的祥云,内部为汉字“仓”的变形,汉字与图形相连,给人端庄秀丽之感。引证商标3以黑色正方形为轮廓,转角圆润,内部同样为汉字“仓”的变形。整体形如一个站在水面上的穿着蓑衣的人。

四、申请商标设计独特,取自申请人“贵州十里呛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商号,“十里呛”谐音“实力强”,一方面寄予了创始人对品牌发展的美好期许;另一方面,也充分体现出辣椒的特性,即够呛够辣够味。引证商标1为权利人系列商标“上品仓”的延续,商标整体含义为装满上等物品的仓库。引证商标2为汉字“仓”的变形,本义是粮仓,后比喻引申为船舱。引证商标3为汉字“仓”的变形,表达了权利人乘风破浪、不惧艰难的奋发精神。

综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3在显著部分、商标构成、含义以及整体差异明显,并非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的申请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

由于我公司律师分析的有理有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裁定60571102号“十里呛”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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