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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案件

北京高沃代理“AQUASCALE”商标驳回复审维权成功

        婴儿专利公司Baby Patent Ltd对其注册在第11类的14463423号“AQUASCALE”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案情回顾:

        申请人“婴儿专利公司Baby Patent Ltd”是一家几个创新产品,“aqua scale”品牌唯一的发明、开发、设计和专利的拥有者。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世界上唯一一家已成功地将一个重量精准技术用于婴儿浴盆当中,使婴儿在水中进行称重。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含义、整体外观、显著性、读音上差距甚大,根本不构成近似,更不会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与误认。

        对比图如下所示:

申请商标

14463423

引证商标

12811690

        申请商标“aqua scale”中的“浅绿色(aqua)”象征这安全,环保,新生命,符合企业想要给每一个新生命创造安全,绿色的的洗澡环境的宗旨。“刻度(scale)”则是产品的独特特点,“婴儿专利公司”的浴盆可以在洗澡的时候就能测试出婴儿的准确体重。引证商标“aqua-scie”可以理解为“水和锯子”,或者表示“浅绿色的锯子”,最终所表达的含义是实实在在能让消费者触及到的商品。可见,申请商标所表达的含义与引证商标完全无关联性。

        申请商标“”是由字母和图形组合而成,该商标的外侧经过特殊的抽象艺术表现形式设计了申请人主打产品“浴盆”图案,文字“aqua scale”以小巧的小写字母圆润的字体设计在图形的中间,就像是可爱的小宝宝舒服的躺在浴盆里;同时,字母设计非常整齐一致,给人以整齐划一及高度严谨性的视觉感受。引证商标“”为单纯字母和连接符组合而成的商标,采用的是标准黑体字,字形端庄,商标整体设计简洁、明了,易于识读。“scie”作为商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显著性不容忽视。并且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重要组成部分的读音存在非常显著的差别,不会引起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申请商标是婴儿专利公司Baby Patent Ltd申请注册的,目的是用于宣传企业的品牌。该品牌自上市以来申请人将其商标大量的使用在产品上,并经过网络、展会活动等广泛宣传与推广,在消费者中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诚信度,深受消费者喜欢和信赖。

        综上所述,申请人实力雄厚,申请商标为其所独创,具有独特的设计理念,并体现出高度的独创性和显著性。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含义、整体外观、显著性、读音上差距甚大,根本不构成近似。且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因此,申请商标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由于我公司律师分析的有理有据,商评委最终裁定14463423号“AQUASCALE”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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