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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案件

北京高沃代理“富景天策”商标驳回复审维权成功

        富景天策(北京)气象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注册在第9类的10120480号“富景天策”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案情回顾:

        申请商标是富景天策(北京)气象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目的是用于宣传企业的品牌。富景天策(北京)气象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第一家专业从事气象服务和气象专业产品开发的民营高科技企业,是作为国际水文气象仪器协会(HMEI)成员和理事单位,专业从事气象服务的高科技企业。 公司长期凭借优质的质量和贴心的服务,不断的对使用申请商标的产品进行推广,使申请人逐渐成为地方同行业中数一数二的生产者。

        首先,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5在整体构成、外观、整体含义和显著部分上差异显著,根本不构成近似。

        对比图如下所示:

            

 申请商标是由图形“  ”、英文单词“FUTURE”、汉字“富景天策”和英文单词“WEATHER”四部分构成的组合商标。引证商标1是仅由汉语词语“未来”构成的文字商标。引证商标2是仅由汉语词语“未来科技”构成的文字商标。引证商标3是由英文字母“F”、“T”和组合单词“FUTURE-TECH”三部分构成的文字商标。商标整体呈蓝色。引证商标4是由英文单词“FUTURE”和汉字词语“福车”两部分构成的文字商标。两部分呈上下排列结构。引证商标5是单纯由英文单词“FUTURE”构成的文字商标。

         其次,申请商标的汉字部分为“富景天策”,是取自其申请人名称“富景天策(北京)气象科技有限公司”中的“富景天策”,有其独特的含义。引证商标1“未来”是取自其申请人名称“成都未来电脑软件工程公司”中的“未来”二字。引证商标2中的“未来”也是自取其申请人名称“合肥未来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中的“未来”二字,且该公司主要生产的均是与计算机相关的产品,一刻离不开“科技”二字。引证商标3组合单词“FUTURE-TECH”是取自其申请人名称“未来技术公司”中“未来技术”的英文释义“Future technology”;英文字母“F”、“T”分别取自未来的英文释义“Future”和“技术”的英文释义 “Technology”的首字母。整个商标有其独特的含义和设计理念。引证商标4中的英文部分“FUTURE”音译成汉语正是商标汉字部分“福车”。引证商标5仅是单纯的英文单词“FUTURE”,没有其独特的含义。

        最后,申请商标显著部分为“富景天策”,而引证商标1的显著部分为“未来”,引证商标2的显著部分为“未来科技”,引证商标3是单纯的英文,商标整体为其显著部分;引证商标4由英文和汉字构成,因此,汉字部分“福车”为整个商标的显著部分;引证商标5是单纯的英文,“Future”整体够成其显著部分。                                 
        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目前已经拥有了大量自有客户群体,不存在与其他商标近似的情况,也从未有消费者误认或混淆的情况发生。

        综上所述,申请商标构成要素“富景天策”完全具有高度独创性和显著性,申请商标与五个引证商标在整体构成、外观、整体含义和显著部分上差异显著,完全符合《商标审查标准》中关于商标近似审查的相关规定,根本不构成近似商标,不会引起公众混淆、误认。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由于我公司律师分析的有理有据,商评委最终裁定 10120480号“富景天策”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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