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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案件

迎战商标近似,高沃代理“圣治建设”商标驳回复审维权成功

江西圣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其注册在第35类的41328663号“圣治建设”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案情回顾
 
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基于企业字号精心设计的,具有独特寓意。“圣治建设”作为申请人的核心品牌,已在多个类别申请注册,本案申请商标作为打造“圣治建设”品牌的重要环节,应该加以保护。
 
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在构成元素、整体外观、含义以及呼叫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根本不会造成混淆与误认。
 
商标对比图如下:
 
 
申请商标以所含汉字“圣治建设”为显著识别部分,并直接以“圣治建设”呼叫。引证商标1-3均为图形商标,故其以“图形”本身为显著识别部分。本案引证商标1-3分别以其企业商号进行呼叫,即引证商标1以“梦香”呼叫,引证商标2以“三星”呼叫,引证商标3以“仕博”呼叫。
 
申请商标是由图形+汉字+英文三种元素构成的组合商标,图形在上,文字在下,竖式排列结构,整体呈现为一幅图文并茂、内容丰富、层次分明的视觉效果。引证商标1-3仅包含“图形”一种元素,元素单一、枯燥。
 
申请商标最上方图形以圆为轮廓,中间通过流畅的线条勾画出一条盘旋而上的飞龙形象,其龙头向下俯视,龙尾摇摆着,汉字“圣治建设”与英文“SZ BULID”上下相互对应,英文字母“SZ”是汉字“圣治”的拼音首字母,“BULID”是“建设”的对应英文,英文主要起注释作用,增强汉字部分的识别性。
 
引证商标1是以字母“S”和“P”为基础元素,经过变形组合构成的图形商标。引证商标2-3均是以字母“S”为基础元素,经过变形设计而成。引证商标2的“S”取自“三星”中“三”的拼音首字母,引证商标3的“S”取自“仕博”中“仕”的首字母,图形呈现为两个弧线以中心对称的方式组合的圆形结构。
 
“圣治建设”取自申请人“江西圣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企业字号,明确指向申请人企业本身。申请商标“圣治建设”表达的含义为:申请人尊崇“至善之治”的管理制度,期望通过自身严谨规范的管理制度,专业的技术水平,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取得辉煌成就,最终成为行业龙头企业。
 
引证商标1是字母“SP”的变形设计,寓意权利人发展速度快,前景广阔。引证商标2常与汉字“三星国际”结合使用,且引证商标2的图形是以字母“S”(“三”的首字母)变形设计而成。所以,引证商标2与汉字“三星集团”为一一对应关系,直接指向商标权利人自身,即“大连三星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引证商标3常与汉字“仕博康城”结合使用,所以,引证商标3与汉字“仕博康城”为一一对应关系,直接指向商标权利人自身,即“内蒙古仕博健康服务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与各引证商标注册人各自主营项目、所在地域存在巨大差别,各自品牌服务的性质、内容及相应的服务方式、对象等都存在明显的差别,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共存的情况下,根本不会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综上,申请商标以汉字“圣治建设”为显著部分,引证商标1-3以“图形”本身为显著部分。加之,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在构成元素、整体外观、含义以及呼叫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根本不会造成混淆与误认。
 
由于我公司律师分析的有理有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裁定41328663号“圣治建设”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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